1.水箱沒有放在修建物的高處。
一些規劃者為一個帶有鋼結構房頂的大型空間修制作置了一個水箱。他們認為可以供給增壓泵來滿意消防栓和噴嘴的壓力。因而,將水箱放置在鋼筋混凝土結構的中心層中,并添加增壓泵的頭部以滿意高點噴嘴的作業壓力要求。實踐上,這是一個過錯的做法,使水箱成為中心水池,無法經過重力向管道供水。
2.將出水管從報警閥銜接到管道
一些規劃人員將出水管直接銜接到主動噴水救活體系的頂部供水管,這好像契合要求并節省了管道。實踐上,這是一種誤解。假設這樣做后,水箱中的水不會經過報警閥進入體系管網,使報警閥中的水壓很高,水報警器不能及時報警,泵可以不被發起,這大大添加了風險。因而,在規劃時,規劃人員應依據規范從報警閥前方留意出口管。
3.運用增壓泵出口管作為水箱出口管
盡管有防火規范規則,但當傾卸式消防栓和噴嘴壓力不令人滿意時,可以供給增壓泵。可是,直接運用增壓水泵的出水管作為水箱的出水管是過錯的。這將導致室內消防水量低于規范要求,并且不能滿意平息初始消防水的需求。因而,在設備增壓泵時,應在出口管周圍放置旁通管,使出口流量不低于規范。
4.運用壓力水箱替代水箱
一些修建物是鋼結構承重構件。假設設置水箱,規劃人員將考慮設置壓力水箱,但這種辦法不答運用于有嚴峻風險的修建物。
5.水箱出水管沒有設置止回閥。
一些規劃者運用消防管或消防泵供水,以便水流過水箱然后進入管網。盡管消防管網的壓力下降,但消防設備的作用也有所削弱。正確的辦法應該是運用日常管道向水箱供水,并在出水管上設置止回閥,以避免消防泵的供水流回水箱。